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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政协机关管理制度
来源:红原县政协   作者:佚名   点击数:2521   日期:2017-01-12   字体:【

红原县政协机关管理制度

 

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推进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县政协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行为规范

(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要立场坚定,不搬弄是非;要团结协作,不相互拆台;要精益求精,不敷衍应付;要诚实可靠,不以权谋私;要恪尽职守,不懈怠失误;要乐于奉献,不追求名利;要严守秘密,不违法违纪。

(二)机关工作人员言行文明规范:着装文明、办公文明、生活文明、交谈文明、电话文明、会议文明、接待文明、交通文明。

二、工作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机关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和各委室分工责任制。秘书长在主席会议领导下,协助分管机关副主席处理政协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全面工作。办公室和各专委会按照各自分工,对分管副主席和秘书长负责,积极主动做好分管工作,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合作,服务安排,不推卸责任。

(三)机关工作人员对待工作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不得办事拖拉、消极怠工,不得推诿扯皮。对领导交办的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按领导要求按时完成

三、学习制度

(一)成立机关学习组,由杨剑军同志任组长,邓涛同志任副组长,杨雪梅、陈晓志、巴文、杨清茸、赵春梅同志为成员,由赵春梅同志兼任机关学习组秘书。机关学习组负责机关学习的领导、组织和实施。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主动学习的理念,自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习时事政治、政协业务和统战理论知识,学习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

(三)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半天。鼓励机关干部坚持自学,并做好学习和读书笔记;集中学习实行考勤登记,由赵春梅同志负责签到,年终通报学习考勤情况。

四、公文审批、运转、印发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委员会文件、常委会议纪要、主席会议纪要报送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签批;党组文件由党组书记或党组副书记签批;联合行文的由县政协和联合行文单位主要领导共同签批。

(二)办公室文件、简报、《红原政协信息》和各类函件由秘书长签发。

(三)各专委会材料由各专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把关并负责编发处理,然后报分管副主席签发。

(四)凡以政协委员会、办公室名义需印制的各类文件、材料,专人起草后,经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后,由秘书长签字,报主席或分管副主席签发,然后交由办公室秘书股按照程序编号、制作、分发和运转,未经签字,不得印发;办公室必须保证各类文件、材料的印制质量,并注意打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严禁在外打印材料,特殊情况需经秘书长同意。

(五)上级来文、来函和领导开会带回来的文件、资料,必须及时交办公室秘书股签收登记后传阅,个人不得随意保存发给单位的公文。

(六)机关印章实行专人保管,政协委员会印章、党组印章、政协办公室印章由办公室秘书股保管,财务印章由财务人员保管。除机关公文用印外,使用政协委员会印章须报经主席或分管机关副主席同意后使用,党组印章由党组书记或党组副书记同意后使用;办公室印章由秘书长同意后使用;财务印章由秘书长把关使用;政协各专委会印章由各专委会主任、副主任把关使用。

五、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和公物管理制度

(一)机关财务在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和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基本原则是:严格管理、量力而行、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服务机关、公开透明、民主理财,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二)严格申报手续。报销票据必须真实完整,印签清晰用途清楚,时间准确,并注明事由。所有经费支出的单据入账必须由经办人、审核人、秘书长三人会签后(经办人为秘书长时,由办公室主任审签),方可支付。

(三)机关经费收支情况,由财务人员每月向分管副主席、秘书长报送一次,每季度向主席报送一次,每半年向主席会议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通报一次,接受机关干部职工的公开监督。

(四)按财政支出规定统一使用公务卡消费,特殊情况下不能刷卡的报经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可进行现金支付。出差需预支差旅费的,在出差回来后5个工作日内要及时报账结算。

(五)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办公室支出费用在3000元以内由秘书长审批;3000元-5000元以内的由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审批,5000元以上的报经主席审批,大型支出报经主席会议审批。

(六)财务人员须按财政相关规定严格现金保管,备用金一般控制在1000元以内。现金支付不得超过2万元/月,5000元以上的须转账支付,特殊情况需超额使用现金,须报请秘书长批准。

(七)办公室采购物资由专人负责采购,要保证质量和价格合理,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结算。凡属于政府采购的商品,财务人员按程序申报后实行政府采购。

(八)机关公物由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造册,机关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好所配发的办公设施和用品,其它公物确定专人管理。每年由办公室主任、财务审核人、财务人员清点一次公物,凡丢失、损坏公物的由使用人照价赔偿。报废公物由财务人员负责到财政部门核销。私人借用公物,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要出具借据,并按时归还。

(九)凡因公出差、开会学习、下乡应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并报销差旅费,其它情况一律不予报销差旅费。办公室应登记事由,按照考勤登记每月进行汇总填报,由财务室按月负责报销。

六、公务接待制度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县委“十条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凡公务接待均应坚持热情周到、勤俭节约的原则,制止奢侈浪费,提高服务水平。

(二)政协来客和会议接待由专人负责具体安排,并填写就餐通知单。公务接待标准要严格按照《阿坝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三)来客和会议接待要严格控制标准。就餐和住宿地点相对固定,食宿后要及时结算。

(四)接待宾馆、酒店必须持发票、就餐通知单和住宿签字原件机关审核,经三人会签后,报秘书长同意后到财务室结账,无通知单和签字原件的审批人不得签批、财务室不予结算。

七、会务制度

(一)根据主席会议安排,在分管机关副主席的领导和秘书长的协调下,由办公室、各专委会共同筹备政协各种会议和活动。

(二)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起草、印制、校对、分发会议的文件材料,会场布置要简洁庄重,做好会议各项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全力为会议和活动服务。

(三)做好各种会议的记录。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由办公室秘书股负责记录;支部委员会和党员会议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记录;机关干部职工会议由办公室秘书股负责记录;政协全会临时指定专人记录。

(四)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协调和策划,最大限度扩大政协的宣传面和影响力。

八、保密制度

(一)机关成立保密领导小组,杨剑军同志任组长,邓涛同志任副组长,杨雪梅、陈晓志、巴文、杨清茸、赵春梅、周琴同志为成员,负责机关保密工作。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三)“三密”文件由办公室秘书股负责领签、传阅、清退,个人不得留用、复印、传抄“三密”文件。对失、泄密者将严肃追究责任。

九、档案管理制度

(一)机关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办公室产生的各类公文和各专委会形成的报告、材料、表格等,年终清理后连同底稿一式三份要及时交办公室行政后勤股立卷归档,财务档案由财务人员整理立卷归档。

(二)政协机关的图片、音像及有关实物档案由办公室行政后勤股收集后统一存放档案室。

(三)个人不得留用档案资料,需要查阅和借阅档案的必须办理查、借阅手续,办公室行政后勤股要做好登记,丢失损坏档案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办公室行政后勤股要按规范要求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任务,同时必须保证档案安全,注意防火、防水、防盗,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为保护档案提供必要的条件。

十、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车辆派遣、维修和费用审核,并负责对驾驶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机关车辆由驾驶员驾驶,未经批准领导干部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私驾公车,否则,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驾驶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履行派车手续,由办公室出具派车单并造册登记。派车原则上按领导和机关干部工作缓急顺序安排车辆。县内用车由办公室安排,到县外用车的由办公室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派车。因紧急情况用车不能及时告知的,在事后须告知办公室登记。机关干部职工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用车,按程序经批准后可以免费派车。

(三)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划,参加交通安全学习,严禁酒后驾车、开车冒险,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常保养、常冲洗,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车况;车辆外出时,应停放在安全地带。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秘书长审批,在指定地点维修,并做好登记备案。

(四)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准擅自出车,更不能把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否则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若因违规违章行车被罚款,其费用由驾驶员个人负担;若出现安全事故,驾驶员负有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杜绝出现公车私用私驾、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现象;在节假日期间和非工作时间,如果领导没有安排使用公车,驾驶员必须将车辆定点停放在车库或政府大院,若因顶风违纪被举报或公开曝光,其责任由驾驶员个人自付。

十一、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由办公室负责,印制考勤表由专人对机关工作人员上班、下乡、出差、学习、开会情况逐人逐天进行详细登记,考勤一月一通报,全年汇总并通报情况。考勤情况作为平时和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等需要请假的,均应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以旷工论处。请假期满要按时上班工作,并主动向准假领导和办公室销假。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时限的,按《公务员法》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机关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和艰苦边远地区特殊休假。休假由办公室统筹调剂安排,每年1月底前拟定本年度工作人员年度休假计划,建立健全《休假管理台账》,有序安排轮流休假。同时,每年1231日公示机关工作人员执行休假情况,接受监督。婚假、产假、丧假、病假、事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州相关要求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应先抵扣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和艰苦边远地区特殊休假,休假按扣除事假的天数安排;若事假天数超过休假天数,当年不再安排休假。

(四)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等请假或休假按管理权限审批,并履行书面手续,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并按县委要求做好报备和销假工作。县级干部请假严格按照县委请销假制度执行。秘书长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机关的副主席审批;三天以上报经分管机关的副主席同意后,由主席审批。办公室主任和各专委会主任请假,三天以内报经秘书长同意后,由分管副主席审批;三天以上七天以内报经秘书长、分管副主席同意后,由分管机关的副主席审批;七天以上报经秘书长、分管副主席和分管机关的副主席同意后,由主席审批。办公室副主任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报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由秘书长审批;三天以上七天以内报经经办公室主任、秘书长同意后,由分管副主席审批;七天以上报经办公室主任、秘书长、分管副主席同意后,由主席审批。

(五)机关工作人员节假日值班和加班不发放加班费。根据工作需要,加班和节假日临时安排值班的可统筹安排进行补休。

十二、环境卫生制度

(一)机关卫生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实行卫生划区域包干及日清扫保洁制度。主席、各位副主席办公室、会议室及公共卫生区卫生由办公室行政后勤股负责清扫,做到全天保洁;秘书长办公室和各专委会办公室卫生由各自负责清扫保洁。公共责任区环境卫生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

(二)每周星期五下午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对公共责任区进行集中清扫,如遇重大活动临时通知。机关全体人员无特殊情况均须参加。

(三)办公楼一楼左侧卫生间(民族宗教委办公室旁)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县委群众工作局负责;右侧卫生间(委员活动室对面)由县政协机关负责,要达到设施设备完好,地面清洁无污物积水,墙壁无污迹,便池无积便、无尿碱、无异味及其它杂物。

(四)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养成人人讲卫生、个个爱整洁的良好习惯,保证办公场所卫生一尘不染、窗明几净、空气清新,办公物品摆放有序。机关卫生清洁用品和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配制,财务人员具体落实。

(五)机关卫生整洁度由秘书长和各委室负责人组成检查小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并通报情况,确保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十三、勤俭节约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思想观念,坚决反对奢侈浪费,时刻坚持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情的原则。

(二)爱护公物,及时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年限。

(三)坚持节约用水、用电,出门关灯,特别是出门时要关掉电脑、空调、取暖器等电器,并切断电源。

(四)节约办公用品和打印耗材,凡是材料纸、信封、白纸、笔记本、笔等,能综合利用的不准随便丢弃。

(五)节约汽车燃料和其它消耗品,能重复利用的要重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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