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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视察报告
来源:红原县政协   作者:   点击数:820   日期:2021-07-16   字体:【

    按照中共红原县委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之“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开展及《政协红原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6月16日至21日,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华尔央带领县政协民宗委、经科委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组成视察组深入安曲、色地、瓦切三镇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视察工作,并于6月23日组织界别委员召开座谈会交流讨论,现将视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视察工作基本情况

视察工作目的是为了推动基层法治融合发展,深化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创新法治惠民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载体建设等方面探索新举措新办法。视察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开展,对各乡镇基层班子成员配备、村规民约制定和运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上集体经济运行情况等进行了详细了解。通过听取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工作和主要困难,各部门对相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难度、痛点、堵点问题逐一进行解答。随后在各乡镇综治中心通过查阅基层治理相关资料,更深入的了解基层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界别委员座谈会上,县司法局对全县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进行通报,委员们围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展开讨论,寻找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方面的突出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有待提高。法治宣传创新力度不够,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宣传内容不够丰富,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

(二)雪亮工程等技防设施存在缺口。加大雪亮工程的建设能够发挥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协助查证违纪违法行为,有利于乡镇纵深推进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三)基础设施诉求大。乡镇幅员面积广阔,除定居点和公路沿线(国省道)有信号外,其余区域通讯信号覆盖不足,导致突发性矛盾纠纷可能无法及时发现处理。

(四)部分村组干部没发挥好作用,在村规民约实施上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没有发挥起履约监督主体作用,影响村规民约发挥长久效力。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关键少数”引领作用。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的要求,坚持依法治理党委书记责任制,各乡镇党委书记要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抓好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

(二)基层普法阵地和骨干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民主法治素质,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要把普法阵地和普法骨干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抓紧抓好,要以农村校园、群众大会、农家书屋、宣传栏为阵地,组织好基础干部群众学习法律知识,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治学习、宣传和辅导,不断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素质。

(三)基层基础设施提升。加大对乡镇雪亮工程、天网工程等技防设施的投入力度;继续在乡镇召开违法犯罪现场宣判大会,强化法治警示教育。加大对乡镇偏远地区网络通信基站建设的投入力度,尽可能的让网络通讯信号能够覆盖到偏远牧区。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完善各项制度,健全群众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严格执行有法可依。充分发挥村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加强调委会成员法律知识培训,调解工作要有规可约,公正透明。加强法治宣传力度,狠抓普法教育,通过群众大会、公开栏、条幅等形式,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群众法律素质。

(五)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当前基层司法所承担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工作条件和任务矛盾较为突出,要加强现有司法所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要结合近几年农村司法工作的成功经验,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和农村平安创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为推进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构建和谐社会打牢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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