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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状况暨资源资产资金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红原县政协   作者:佚名   点击数:670   日期:2017-07-19   字体:【

 

政协红原县委员会

关于红原县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状况暨资源资产

资金情况的调研报告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经济基础。为进一步摸清红原县农村村级组织资源资产资金底数,了解全县农村“三资”的现状,充分发挥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政协红原县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按照《政协阿坝州委员会关于在全州开展农村村级组织资源资产资金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县政协成立了以主席为组长的调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于46日至20日,分为5个组带领县委农工办、县畜牧水务局、县财政局、县环保林业局、县国土局、县统计局、县供销社等单位,部分州县政协委员分赴全县十一个乡(镇)进行调研,通过听取乡(镇)党委政府情况汇报、实地测量、走访村两委干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村集体经济即“三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红原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随着红原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推进,全县各村充分利用自身的区位、资源优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加村集体的经济收入。各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村级功能基本健全,村级集体资产不断壮大。

截止2016年底,全县“三资”分布情况:资源:全县34个行政村拥有集体土地资源98.55万亩:其中农用地93.995万亩(耕地0.015万亩,已承包到户0.01万亩;林地63.64万亩,已承包到户2.26万亩;草地30.34万亩,已租赁8.7万亩),耕地0.016%:林地67.7%:草地32.3%;建设用地4.53万亩,未利用地0.02万亩,未使用率0.43%资产:全县34个行政村拥有集体资产总额10785.18万元(含专业合作社):流动资产474.89万元、固定资产9000.39万元(其中经营性固定资产3795.82万元、非经营性固定资产4848.37万元、在建工程356.2万元)、农业资产1308.7万元,其中牛979万元,占74.8%,羊217.7万元,占16.6%;马112万元,占8.6%,无形资产1.2万元。资金:全县34个行政村拥有集体资金总额474.89万元,其中:现金188.3万元,银行存款193.03万元,应收款项85.6万元(主要用于贷款贫困户发展产业),库存物资7.96万元。负债23.86万元。经营收益161.98万元。各村根据自身发展优势,建立了牦牛健康养殖基地、高产奶牛改良基地、藏绵羊养殖基地、人工种草基地和旅游开发等富有特色的产业得到发展,其收益主要用于在村级公共事业发展和助学帮困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村级组织的积极作用。

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源分布不均,全县34个行政村中,资源相对较好的10个村、占29%;资源相对一般的村17个、占50%;资源相对差的村7个、占21%,其资源利用收入偏小,主要是公共草场和集体耕地。二是资产结构不合理,非经营性资产占总资产的48.7%,拉低整体经营潜力,加之同质化经营现象严重,导致资产使用效率低。三是全县各村资产总量不均衡,最多的龙日乡嚷葛夺玛村1057.7万元,除邛溪镇玛色阳德村是新成立的村、目前资产为零不作比较以外,刷经寺镇塘新村仅有34.3万元。四是经营收益差,年收益在20万元—50万元的只有2个村(邛溪镇热坤村、瓦切镇唐日村),20万以下的17个村,还有15个村没有集体收益。全县农村经济经营效益低,其收益只占总资产的1.5%五是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单一、大部分村靠出租集体公有草场收取租金,收入少。六是集体“三资”统计范围不全、建设用地情况不明、资产原值不明确、登记不详实等情况。七是村级财务管理不健全,缺乏管理人才;“三资”管理中资产交接不及时、村财民理乡监管报账发票等财务资料不齐备、无“三资”登记账本等管理问题。八是产权界定不清晰,部分村将合作社的资金、资产视为村集体所有,但又未纳入村集体经济财务核算管理。九是专业合作社运行情况参差不齐。我县现有合作社43个,政府对各种专合组织投资总额达3423.8万元,但从运行情况看,运行良好的18个占42%;运行一般的17个占40%;空壳的8个占18%

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策及建议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方式,不断探索创新符合牧区实际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是建设新农村为广大农牧民增收致富提供有力的保障;也是作为贫困村摘帽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标,对此,对推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对我县农村集体优势资源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村级产业发展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提速合作社差异化发展,切实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脱贫攻坚。推行“集体经济+合作总社+龙头企业+牧户”,带动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模式,进一步加快推进合作总社牵头抓总带动全县村级合作社发展思路,壮大集体经济,使其成为科学化、规范化、规模化的新兴经济组织。

(二)加快研究制定村集体资产确权等相关政策,明确专合组织中集体产权份额,提高集体经济总量,创新经营方式,实现村集体经济收益最大化。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不断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利用牦牛品牌,做强“三品一标”,形成惠及全县的牦牛系列的统一产品标识,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四)加强村级财务人员的培训,完善制度、制定措施、规范管理,健全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村监委会、村财民理乡监管等制度。

(五)加大对村级经济管理人的培育,或通过聘用、委托职业经理人等方式进行管理。运行不佳或者停滞运行的组织,采取承包、转让、重组等形式,使其走出困境、增强市场竞争力,焕发活力。

(六)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对乡(镇)农经人员管理,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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