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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藏语言文字规范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来源:红原县政协   作者:佚名   点击数:1007   日期:2017-07-18   字体:【

 

政协红原县委员会

关于红原县藏语言文字规范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按照县政协2017年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文社会用字管理办法》,促进我县使用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建设,使藏语言文字在我县经济社会生活中更好发挥作用,拓展政协民族宗教工作思路,县政协民宗委于今年62日至65日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相关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县各机关单位、乡镇、金融部门、服务窗口等的藏语言文字规范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同时,为学习借鉴青海、甘肃藏区兄弟市县藏语言文字使用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县政协于66日至611日由华尔央副主席带队,组织部分县政协委员一行6人赴青海省同仁县、共和县、刚察县,甘肃省合作市等4个县(市)进行了学习调研。现将关于藏语言文字规范管理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红原县藏语言文字使用管理现状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藏语言文字使用管理、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文社会用字管理办法》,出台了我县加强藏语言文字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在县民宗局成立藏文翻译中心,配备编制人员。二是加强藏文社会用字的使用管理,率先在县域内公路沿线设立了规范醒目的藏汉双文传统地名标识牌。并多次对红原县藏文社会用字进行执法检查。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了红原县文史普查整理和抢救工作,收集整理和编纂出版了《格言谚语》《民歌》《谜语》《游牧习俗》《民间颂词》《传统饮食》《手工技艺》《山水传说》等共十三册的《红原文史丛书》,有效保护和传承了红原历史文化。

同时,经认真调研,我们也发现,红原县藏语言文字使用管理方面与青海、甘肃两省藏区兄弟市县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目前全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门牌、公章、公告、通告、通知、宣传标语、指示牌等社会用字中藏文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用率、准确率、规范率不高;藏语文翻译机构和藏汉兼通双语人才缺乏;藏语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待提高等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县委、政府认真研究,加以解决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依法依规、自觉主动使用藏语言文字的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县级部门、乡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学习理解不够,甚至对某些法规条文的认识存在偏差。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平台缺乏藏语文提示,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一些省、州垂管部门、金融系统,藏文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并用率低,标识名称上未标注藏文或藏文使用不规范。各级各部门下发的、应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文件,以及一些藏区基层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新政策、新法规存在未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文社会用字管理办法》要求采取藏汉两种文字的文件并行的情况。对藏区基层群众及时理解掌握各类政策、法律法规造成障碍。

(二)藏语言文字编译工作亟待规范提升。一是对藏语言文字编译工作的前瞻性研究不够,尤其基层藏语文工作缺乏独立编制,双语干部专业水准参差不齐,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对藏语文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尤其是语委会、编译中心等职能部门发挥管理、协调、服务职能相当有限;三是对藏语文使用管理等督促检查不够,对有关单位采纳、使用新词术语缺乏监督和奖惩机制,藏语文新词术语使用推广无统一规范、无具体要求,存在翻译口径、翻译标准等方面乱象四是县现有藏语言文字编译机构规格低(为县民宗局下设股室)、编制少(仅有事业编制4名),工作职责、任务、标准界定不清,且其他部门、乡镇均未配置专职藏语言文字编译人员独立岗位编制,严重制约了藏语文编译工作的开展;五是针对藏语言文字编译人才培养开展的业务技能培训很少,现有编译人员技能水平难以得到提高。

(三)“双语干部”发挥作用情况存在差距。因为简单的认为族别是藏族就是藏汉双语干部,让很多藏语言文字水平极低的藏族干部空有“双语干部”之名却无其实,而且不愿主动学习提升掌握“双语”的能力;同时也使很多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干部学习、掌握藏汉双语,成为“双语干部”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

由于这种对“双语干部”不科学的界定,导致每年组织人事部门的各类调查统计数据来看,部门和乡镇的“双语”干部比例都能够达到甚至超过州县要求,但实际上大部分“双语干部”仅具备日常的双语生活口语交流能力,基本不懂新词术语和专业名词,能够进行藏汉文书写作、藏汉文字互译的更是少之又少。

二、对提升我县藏语言文字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根据我县藏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考察青海、甘肃两省4县(市)藏语言文字工作的先进经验,对我县藏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工作提以下建议:

(一)健全完善藏语言文字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和我县藏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需求,要做好藏语言文字工作,健全和完善提升现有的藏语言文字专门工作机构十分关键。

建议:成立红原县政府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编制人数6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承办县藏语文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时期民族语文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全县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办法草案和重大方针政策的建议稿,并在获得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制定和审定红原县藏语言文字及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规范和标准;承担红原县藏语言文字新词术语的审、推广工作;负责指导藏语文软件开发、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开展藏语言文字以及翻译工作的理论研究;管理、监督全县社会使用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承担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重要文件、材料、法律法规的藏语文翻译工作。指导全县藏语文翻译业务,承担藏语文翻译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管理县翻译工作者协会,指导译协开展藏语文的翻译学术研究与合作交流工作;创刊《藏语文工作》,并负责日常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县域内藏语言文字标准的测试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学习藏语教材的编审工作。承办县藏语文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出台培养和使用藏汉兼通人才的地方政策。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组织人事部门继续加强各类招聘考试中的藏汉双语人才招录,各部门、乡镇在现有编制中进行调剂,确保每个部门、乡镇至少单设1个藏汉兼通人才独立编制和岗位,同时该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藏汉语言、文字互译能力。每年由县藏语办对全县的藏汉兼通人才进行藏汉翻译、新词术语、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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