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二届红原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红原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8日至21日在红原县邛溪镇召开。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梁斌副主席代表政协十一届红原县委员会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旭东副主席代表政协十一届红原县委员会常委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列席了红原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了嘉央罗萨县长代表十三届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协商讨论了《红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红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红原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和《红原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委员们对上述报告表示赞同。
会议认为,五年来,全县各族人民在中共红原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奋力拼搏、开拓进取,夺取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胜利。政协十一届红原县委员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广泛凝聚智慧力量服务科学发展,积极协调各方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政协事业呈现出蓬勃生机和活力。
会议指出,政协十一届红原县委员会以来的五年,是红原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民生改善进一步加快,稳定基础进一步巩固,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党建功能进一步增强的五年,也是我县政协事业在继承中发展、在开拓中前进的五年。五年来,县政协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红原的发展、民生、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新当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带领十二届全体政协委员,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协章程》,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红原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维护核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突出脱贫攻坚和长治久安两个关键,不断提高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合作共事能力,充分发挥优势,助推红原“发展、民生、稳定、生态保护、党建”五件大事。
会议号召,全体政协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红原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继续前行,为加快红原“三地一门户”建设,创造阿坝发展的红原时代,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