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红原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
情况调研的通知
(红协办〔2018〕18号)
各相关乡镇,县级相关单位,部分政协委员:
根据《政协红原县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中共政协红原县委员会党组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县政协将组织相关单位和部分政协委员对红原县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方面的情况进行调研,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村以及寺庙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基本情况。
(二)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按照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
二、调研方式
采取实地查看、座谈讨论、情况介绍等方式。
三、调研步骤
(一)实地察看。6月7日至8日,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到康玛尔寺庙、麦洼寺庙和邛溪镇、壤口乡、阿木乡进行实地调研。
(二)召开座谈会。根据调研情况适时召开座谈会,参会政协委员和相关单位责任人围绕调研内容,进行交流座谈,探讨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形成调研报告。收集汇总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提交政协第十二届红原县委员会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审定,并上报州政协和县委。
四、相关事项
(一)请麦洼寺庙管委会、康玛尔寺庙管委会和邛溪镇、壤口乡、阿木乡围绕调研内容形成书面材料,负责情况介绍。
(二)由县政协民族宗教委负责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部分政协委员参加调研。
(三)请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届时派记者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联 系 人:巴文(县政协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联系电话:0837-2662005
特此通知。
附件:参加《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单位和人员名单
政协红原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附件:
参加《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调研单位和人员名单
一、政协委员
华尔央 县政协副主席
巴 文 县政协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夺吉卓玛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泽 郎 县民族宗教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明华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勒 洛 县色地镇让里村村支部书记
二、县级部门
麦洼寺庙管委会 康玛尔寺庙管委会
县公安局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佛教协会